上虞产业融合专项试点接受全国总社评估验收

全国供销总社副主任邹天敬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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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观看产业融合专题视频

 

 

实地走访三产示范点江上花海

 

 

 

 

在一产示范点大通农场现场提问

 

 

考察验收芋乃湾闲置农房激活项目

 

 

在二产示范点协作单位舜耕庄园考察果汁生产线

 

 

组织召开验收评估座谈会

 

    5月16日上午,全国供销总社副主任邹天敬一行专程到上虞验收评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试点工作,认为上虞专项试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看了后印象深刻、启发很大。省供销社副主任童日晖、市政协副主席何小玲、市供销社主任王忠灵、上虞区副区长夏永江等陪同考察验收。

 

    2017年7月,上虞区供销合作社被全国总社列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社以区域内“四季仙果”之旅发展资源为基础,以“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为重点,通过培育主导产业、密切利益联结、延伸产业链条、优化销售方式、创新新型业态,形成了相对成熟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通过省社组织的第三方机构评估验收。

 

    验收组一行实地走访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分别为“一产”大通农场(芋乃湾农房激活项目),“二产”舜耕庄园食品有限公司,“三产”江上花海等,并在风情街供销场馆组织召开验收评估工作座谈会。区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姚一松作专项试点工作交流汇报。

 

    姚一松通过PPT形式,围绕“加强组织领导,争取政策支持;推进示范融合,密切利益联结;优化合作模式,延伸产业链条;借助信息手段,改进销售方式;发挥市场作用,创新新型业态”等5块内容,图文并茂介绍了专项试点工作措施、取得成效及下步打算。

 

    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座谈提问,邹天敬认为上虞区供销合作社专项试点工作抓住了三个核心:一是抓住产业发展主体核心。一产通过抓农业社会化服务,创办了大通农场等产业融合示范区,供销社为农服务优势得以发挥;二产通过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联合合作,农产品加工业等“短腿”得以补足;三产通过构建日用品消费体系、农村电商体系、城乡市场体系等,商贸流通基础网络得到巩固。

 

    二是抓住利益联结机制核心。产业融合的核心是让农民能够得到二产甚至三产的增值利益,不同的市场主体做不同的产业形成不了利益联结机制。上虞区供销合作社搞产业融合协调三个产业链条,把二三产增值的利润给到农民,比如大通农场通过“统一”管理,实现“错位”经营,建立农民风险共担、利益均占、互惠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了“农场+农民”利益共同体。

 

    三是抓住商业模式创新核心。供销社抓产业与党委政府、工商企业抓产业不一样,供销社是经济组织,既有资产、效益,又不追求利益最大化,合作属性决定了可执行政府的任务,也可达到政府的目的。上虞区供销合作社在农村产业融合中探索农、商、文、旅融合,线上线下一体,这样的商业模式是可持续发展的,下一步要总结试点工作成果,推广成熟经验做法,起到以点带面的试点作用。(监事会办公室  张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