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组织开展工程招投标业务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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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6月8日上午,区社组织系统相关单位参加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培训会,各基层社,集团公司全资、控股企业,托管国有(集体)企业,区社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会特邀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奕律师授课,主要针对近年来下发的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采购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对直接发包、邀请招标的操作实务、国企采购要点、不进行招标情形等进行专题讲解,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分析。

 

      会上,区招投标监督办就全区面上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共性问题统一作梳理解疑;区社相关职能部室对系统建设工程零星工程目录库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等作了相关业务指导。本次培训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对招投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招投标业务水平。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招投标、建设工程相关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相关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要珍惜培训机会,加强政策法规等文件的学习,有效消化吸收专家授课内容,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二是克服消极思想。供销系统招投标已纳入全区“一张网”管理,系统各相关单位要着力克服“畏难”、“怕烦”等负面情绪、消极思想,树立集体资金投入项目和财政资金、国有资金投入项目一样“进笼子”,切实尊规、学规、守规、用规。

 

      三是提高规矩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社原则,注重项目事前审批,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等,推进项目全过程留痕监管,坚决杜绝规避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集团综合部)